危疾保障缺口大,針對性作出選擇

香港醫療費用龐大,不少人都非常關注自己以及家人在醫療上的保障是否足夠,但其實除了醫療保障,危疾保障對於一般人亦是必不可少。因為兩種保障的目的大不相同,前者是以實報實銷的方式,賠償因患病而引致的醫療開支,如住院開支及醫生費等;後者則是萬一受保人不幸確診指定危疾,便可獲得單次整筆或多重賠償,視乎不同保險公司的產品計劃而定,用途不設限制,可以用作支付治療費用,也可用作應付生活開支,彌補治療期間可能無法工作而失去的收入,有助減低自己及家人的生活質素受到影響的風險。

  現時市場上的危疾保險,保障範圍愈發廣泛,在三大常見危疾(癌症、心臟病、中風)的基礎上,還包括其他嚴重疾病,加上設有多重賠償條款的產品愈發普遍,令購買危疾保險的客戶愈見增多。不過,有保險公司近日進行「香港家庭危疾抗力調查」,結果發現,平均個人危疾保障缺口則達118萬元。
 
*保額為年收入2至3倍*
 
  正如上文所言,危疾保險是為了彌補受保人確診危疾後的醫療開支,收入損失以及其他生活開支,因此,保障金額更需按照個人需要而定。一般而言,危疾的治療期約為2至3年,所以理想的保額同樣為年收入的2至3倍。例如受保人的月薪為3萬元,危疾保額便大約100萬元左右,因此危疾保險保額應該按照個人需要及情況而釐訂。

  同樣地,保障範圍亦非愈廣就愈好,現時市場上有些危疾保險,承保疾病多逾100種,涵蓋多種冷門疾病,惟其實危疾保險的索償個案,絕大部份還是集中於前述提及的三大常見危疾,因此,投保人選擇危疾保險時,筆者認為可考慮多方因素,例如供款能力及不同產品的保障範圍等,從而根據個人實際需要而挑選適合的保險計劃。另外,多重賠償計劃大多設有賠償次數選擇,也應根據個人財務情況而作出選擇。
 
*不同年齡具有不同需要*
 
  至於投保「終身」或「定期」危疾保險,則可因應個人年齡及需要去決定。對於較年輕的「打工仔」、不懂投資理財的人士、為子女籌劃長遠保障的父母而言,具有儲蓄成份的終身危疾保,會是其中一種選擇,雖然保費相對較高、供款年期較長,以及提早退保的話,未必能夠取回已繳付的保費總額;但好處是供款是水平式保費,在財務管理上將較有預算;供款期滿後,就無需再交保費,而保障長達終生,加上退保時或許可取回現金價值。

  相反,對於收入不高或不穩定的「打工仔」、追求資金運用靈活、資金流動性不高的人士而言,定期危疾保則是性價比較高之選,皆因在指定保障年期內,投保人能以較低保費,獲取相應保障。但需留意此類產品沒有儲蓄成份,將來無論曾否索償,均沒有現金價值,所以屬於「消費型」的保障計劃。

  最後一提,如果投保人已經就健康問題求醫而該健康問題後來變成危疾,或已經接受有關疾病的檢驗,保險公司也有可能會增加相關保費或拒絕承保該疾病。因此,在申請危疾保險時,投保人必須詳盡及準確地披露有關情況,以減少在理賠的時候可能出現的問題。

原文:冼健岷 理財焦點 – 經濟通 ET Ne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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